年产 2 亿支一次性使用安全式输血(液)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2MA7GU6U21J | 建设单位法人:李晴晴 |
董志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 |
山****经济开发区金洋路 19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2 亿支一次性使用安全式输血(液)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4-C3584-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 经济开发区金洋路 19 号 |
经度:117.860240 纬度: 37.19462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8 |
高环审〔2022〕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36.3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2MA7GU6U2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22MA7GU6U21J | 验收监测单位:中和环境****公司 |
****0303MA947H9RXC | 竣工时间: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479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亿支一次性使用安全式输血(液)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亿支一次性使用安全式输血(液)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上料、混料:将原料PVC、ABS、PE、PP、PC、PES等颗粒上料,然后进行集中供料系统进行混料。 (2)注塑成型:根据原料配比,部分原料进入注塑机将零部件注塑成型。 (3)导管挤出:根据原料配比,部分原料进入塑料挤出机将导管挤出。 (4)滴瓶热熔焊接:将滴瓶用焊接机进行热熔焊接。 (5)部件组装:将各部件进行组装,组装完成后通过热熔机、固化机、超声波焊接机将需要焊接连接的部位焊接连接成型。 (6)成品组装、包装:将成品组装成型,然后进行内包装和外包装。 (7)灭菌:****中心用环氧乙烷进行灭菌。 (8)检验:组装焊接连接完成后即成成品,成品经过检测设备检测,检测合格即为成品,不合格成品作为废品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上料、混料:将原料PVC、ABS、PE、PP、PC、PES、色母粒等颗粒上料,然后进行集中供料系统进行混料。 (2)注塑成型:根据原料配比,部分原料进入注塑机将零部件注塑成型。 (3)导管挤出:根据原料配比,部分原料进入塑料挤出机将导管挤出。 (4)滴瓶热熔焊接:将滴瓶用焊接机进行热熔焊接。 (5)部件组装:将各部件进行组装,组装完成后通过热熔机、固化机、超声波焊接机将需要焊接连接的部位焊接连接成型。 (6)成品组装、包装:将成品组装成型,然后进行内包装和外包装。 (7)灭菌:****中心用环氧乙烷进行灭菌。 (8)检验:组装焊接连接完成后即成成品,成品经过检测设备检测,检测合格即为成品,不合格成品作为废品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生产管理,加强生产区域密闭,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注塑、挤出、焊接工序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经沉淀池处理的地面清洗废水合并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要求及淄****公司标准要求。 4、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废活性炭。不合格品、废包装经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暂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执行。 5、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生产管理,加强生产区域密闭,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注塑、挤出、焊接工序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经沉淀池处理的地面清洗废水合并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要求及淄****公司标准要求。 4、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废活性炭。不合格品、废包装经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暂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执行。 5、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3712 | 0 | 0 | 0 | 0.371 | 0.371 | |
0 | 0.38 | 0 | 0 | 0 | 0.38 | 0.38 | |
0 | 0.017 | 0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45 | 0 | 0 | 0 | 0.054 | 0.05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沉淀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公司进水要求(pH7~8,BOD300mg/L,SS100mg/L,COD300mg/L,氨氮20mg/L)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经沉淀池处理的地面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根据废水实际检测情况分析,pH值最大值为7.3,BOD最大浓度为29.7mg/L,SS最大浓度为19mg/L,COD最大浓度为115mg/L,氨氮最大浓度为4.75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公司进水要求(pH7~8,BOD300mg/L,SS100mg/L,COD300mg/L,氨氮2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注塑、挤出、焊接工序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废气实际检测情况分析,DA001有组织VOCs最大实测浓度1.77mg/m3,最大排放速率7.50×10-3kg/h,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60mg/m3,3kg/h)。 厂界无组织VOCs最大实测浓度为1.24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隔音降噪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的四个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3dB(A),夜间最大值为47.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综上,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现状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废活性炭。不合格品、废包装经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暂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执行。 | 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06t,不合格产品为0.012t,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55t,废活性炭未产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进行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编号:**危废临31号)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标准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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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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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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