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3号;邮编:834000;电话:0990—****537,0990—****8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排230井 | **区 | **** | **胜利****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区,****油田开发新区块勘探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部署评价井1口(排230井),采用二开直井井身结构,钻井进尺550m,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井场内配置1个危废贮存点,占地10m2。本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井下作业废液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要求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至设置的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基地处置。 井场采用钻井液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委托岩屑处置单位负责无害化处理,执行《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第七师128****填埋场处置;施工及试油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防渗材料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落实防渗措施,井场内钻井平台、柴油罐区、放喷池、泥浆不落地系统、危险废物贮存点、各类罐体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落实分区防渗技术要求。 | 无 |
2 | ****油田九区白933-古16井区油藏评价井工程 | **区 | ****油田****公司 | ******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区,****油田开发新区块勘探工程(共部署2口评价井)。主要建设内容:1、白924井,采用二开直井井身结构,钻井进尺1370m;2、白935H井,采用二开水平井井身结构,钻井进尺1997m。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3万元。 |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入罐收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至81****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要求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至设置的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处理厂处置。 井场分别设置钻井液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委托岩屑处置单位负责无害化处理,岩屑处理执行《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生活垃圾定期拉运****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及试油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防渗材料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落实防渗措施,井场内钻井平台、柴油罐区、放喷池、泥浆不落地系统、生活污水收集池、各类罐体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落实分区防渗技术要求。 | 无 |
****环境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