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7.5 | 编制要求 | (4)技术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暗标的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评审不合格,****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更改为:
3.7.5 | 编制要求 | (4)技术部分(无) |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8 | 其他 |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1套和投标时相同的完整的电子光盘(电子光盘内容包括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的全部内容); (2)提交2套和投标时相同的纸质档投标文件并加盖中标单位鲜章(纸质档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的全部内容)。 |
更改为:
10.8 | 其他 |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1套和投标时相同的完整的电子光盘(电子光盘内容包括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的全部内容); (2)提交2套和投标时相同的纸质档投标文件并加盖中标单位鲜章(纸质档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的全部内容)。 |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中:
“3.1.1.2技术部分
3.1.1.3资格审查部分”
更改为:
“3.1.1.2资格审查部分”
4、本项目因取消技术方案评审,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了更改,具体详见附件1。
5、本项目因取消技术方案评审,现对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了更改,具体详见附件2。
6、现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1月3日9时30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委员会按照 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 原则排序。 | |
2.1 | 报价排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7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符合性审查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不含投标函部分)。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4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对应的设计费投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 2.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 | ||
3 | 评标程序 |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 4.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委员会按照 投票表决 原则排序。 | |
3.4 | 评标结果 |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报价排序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符合性审查标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投标单位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2.2.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报价排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3.2符合性审查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资格评审 | 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A-2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4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5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7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 (1)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8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A-9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0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3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A-1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5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6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不得有负偏离,****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18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A-19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0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对应的设计费投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3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 | 无 |
附件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二、资格审查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承诺
(八)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总报价:(大写) (¥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总承包工程。其中:
(1)设计费:投标设计费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投标设计费固定费率为
%;
(3)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为 %;
注:投标报价建议保留两位小数。
总承包项目经理为: ,委托代理人为: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地址:
网址: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合同协议书第二条 | 总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通过审查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设计成果文件提交需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工期: 日历天。 | |
2 | 缺陷责任期 | 专用合同条款11.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3 | 工程质量要求 | 专用合同条款6.4.1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承诺
(八)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项目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职责分工 |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6.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7.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四)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
设计负责人 | ||||||||
施工负责人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
备注:本表仅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六)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如有) | |
设计负责人(如有) | |
施工负责人(如有)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4)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1我司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2我司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3我司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为保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公司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公司****公司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公司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施工负责人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公司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施工负责人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施工负责人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主要管理人员
我司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我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司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我司在本资格审查部分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规定。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其他资料1. 投标保证金
[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提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申请人:
地 址:
受益人:
地 址:
开立人:
地 址:
(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止(提示:建议30日)。投标有效期**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提示:建议按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70日考虑)。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提示:建议10—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的开具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同意遵守本保函约定并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本保函与其他规定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保函约定为准。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保函在**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 ;核验方式: 。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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