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概要:本次**市**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主要位于**市**,工程内容包括:下六圩港沿线水利工程综合整治、八圩**泵改造、新小桥**站加固改造、九圩港河道清淤、整治、罗家桥至火车轮渡码头长江滩涂清淤。工程总投资为31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9万元,占该工程总投资的3.5%。2024年3月19日,****委员会对《**市**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作出了批复(文号:靖发改审[2024]18号文);2024年6月28日,****委员会对《**市**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了批复(文号:靖发改审[2024]58号);2024年10月17日,****委员会对《**市**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作出了批复(文号:靖发改审〔2024〕78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活动产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压滤固化尾水、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作业面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尾气、河道清淤产生的恶臭气体、沥青烟气。
本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交通桥车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和路面扬尘,废气源强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轻微。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为主要噪声的产生源。施工噪声对施工场界声环境的影响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评价。根据预测结果,施工场界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排放要求。
本工程运行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来源于交通桥通行的汽车交通噪声、****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弃土(含疏浚底泥)经淤泥压榨固化场压滤后转运至西来****村委会左前****公司内的贮存场,后期在周边综合利用;拆建垃圾按规定办理好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及处置手续,获得批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将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弃置消纳;施工期废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随意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船舶生活垃圾、施工船舶油水分离器残油定期靠泊至沿线码头由码头统一接收上岸处置。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悬浮物及沉积物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
1)陆生生态影响:本工程对陆上生态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临时占地将影响陆生植被的生物量、分布格局及生物多样性,由于工程临时占地主要为城市公共空间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评价范围内未调查到名木古树及珍稀保护植物,因此本工程施工对陆生植被的影响有限。此外,施工将使爬行类、鸟类、兽类等动物个体及其生境受到短暂干扰,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生态环境稳定后动物将逐渐迁回,影响可逐渐消失。
2)水生生态的影响:下六圩港、八圩**、九圩港工程采用围堰施工,施工作业面较小,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有限;随着工程施工期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清淤工程的水生植物和底栖动物会随清淤底泥一起被移除,其中施工直接造成的水域底栖生物损失,但对水生生物生境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时间较小,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复,影响区域水生生物将逐步得到恢复。
3)对敏感区的影响:根据《**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苏自然资函[2022]41号),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3处生态保护红线,3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其中项目占用1处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中罗家桥至火车轮渡码头长江滩涂清淤工程位于长江**蟛蜞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属于维持供水公益性功能而实施的河道疏浚工程,随着工期的结束,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随之结束,项目建设不存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规定的禁止性行为,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管理要求,且对于该段饮用水水源水质具有一定的正效益。
4)工程建成后,工程区的河道水生环境得到改善,生物多样性和异质性增加,生态系统结构更完整。
(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非污染性项目,不取用地下水,拟清淤区域底泥各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污染物浓度风险筛选值及管控值;施工及运行过程涉及的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废水全部合理处置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施工期时间短,施工车辆和设备较少,发生跑、冒、滴、漏的几率极小;施工废水沉淀池在进行一般防渗的情况下,不会在短期发生破裂的情况,因此施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水平
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期船舶燃料泄漏风险、淤泥输送管道发生泄漏风险;运行期主要考虑交通桥翻车导致的泄漏风险。在确保各类环保措施正常进行、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监测、严格杜绝污水事故排入附近水域,则施工期间发生的风险概率可以降至最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基坑排水、压滤固化尾水经沉淀后排放至下六圩港、八圩港、九圩港,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船舶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船舶油污水经船舶自带的污水暂存装置暂存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自身安装配置的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有资质单****处理厂处理,施工期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由附近农户外运堆肥,优先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置硬质围挡、土工布覆盖、车辆限速、清洁路面以及冲洗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有效抑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影响将显著减少;施工期固化场边界需控制距离周边居民50米以上,来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本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交通桥车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和路面扬尘,废气源强较小,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轻微。
(3)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修筑场界围挡、合理地安排施工任务,尽可能地错开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各种施工机械同时施工,降低噪声的排放源强。本工程运行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来源于交通桥通行的汽车交通噪声、****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泵站、闸站运行管理、加强工程周边绿化建设,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中弃土(含疏浚底泥)外运至西来****村委会左前****公司内的贮存场后进行综合利用,拆建垃圾按规定办理好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及处置手续,获得批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将弃土和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弃置消纳,施工期废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船舶生活垃圾定期靠泊至沿线码头由码头统一接收上岸处置;施工船舶油水分离器残油船舶油污水接收装置处接收上岸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拦污栅截留的悬浮物及沉积物,按规定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优化施工方案、加快施工进程、缩短周期、植被恢复等措施保护陆生生态环境;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通过避开鱼类的产卵期、缩短施工工期、配备围油栏等应对水上漏油事故的应急物资、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等措施保护水生生态环境。
综上,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之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施工期对下六圩港、八圩港、新小桥港、九圩港及长江蟛蜞港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生态环境及附近居民点声环境、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污染排放控制、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减免。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技术上可行;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消除、减缓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以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中心
联系人:徐科
联系电话:(0523) ****0455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6095-1117 传真:025-****6095-1100
Email:****@njuae.cn
联系地址:**市**区汉口路22****大学科学楼4楼
(九)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https://pan.**.com/s/1cpj7fmW4DCLIR9Yq6OCJKgpwd=74ph
提取码: 74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