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县**镇西**
收信单位:****环境局****审批办公室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037
公示日期:2022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玉米收储及大米加工建设项目(变更) | **省**市**县小**镇**村二组 | ****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919m2,总建筑面积约13787m2,本项目建成后,年收购玉米50000t,年烘干玉米30000t,年加工水稻30000t,总投资1000万元。 | **省博世环境****公司 |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梅河。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⑴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产生的热风炉烟气利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SO2、烟尘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⑵大米加工废气 本项目大米加工废气利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⑶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卸料区三面封闭,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气作业;振动清理筛及传送带密闭,振动筛自带过滤袋,筛分下泄口设围挡,定期清理收集;烘干塔废气源头控制并及时清理沉降粉尘;采用密闭型车辆运输、加盖苫布、减速慢行等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软连接、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石子等)要日产日清,不存留;大米加工除尘设施及降落地面后收集的粉尘、水稻加工产生的残次品、颖壳等进行外运做饲料;热风炉除尘设施收集粉尘以及生物质灰外运做农肥,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理,抛光粉外运作为化工原料,不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