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 | ****13.5%股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4CQ3383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2-1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1-15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省,**市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转让底价 | 945 万元 | ||
联系人 | 孙先生、楼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2316、0571-****5368 |
联系地址 | **市上**香樟街2****中心A座27楼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中心2幢11层1105室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高航 | 成立日期 | 2021-02-24 | ||
注册资本 | 7000 | 实收资本 | 7000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3MA2KEOKNO4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职工人数(人) | 78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经济类型 | 私营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有人未表示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公司 | 54 | ||||
金控天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 | ||||
**普兴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5 | ||||
******公司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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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59.42 | -****6968.64 | -****3132.1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83.4 | 821637.63 | ****4145.77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10-31财务报表数据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522.9 | 452309.27 | ****4213.63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04.53 | -****872.54 | -****872.53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公司万邦评报【2024】361号《金控天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竟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按照《****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1)标的企业股东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转让方不再征询场外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意见。 (2)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应在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有效报价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报价结果和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等向场外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告知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杭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并告知其逾期未行权或未办理行权手续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场外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表示放弃行权或逾期未行权的,杭交所自其表示放弃行权或逾期未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场外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行权且完成行权手续的,杭交所自其办理完成行权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其它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的本次股权转让的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组织)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金控天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下****路266号三楼3166室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12-18 | |
注册资本 | 10000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3MA2H1G398E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3.5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13.5%股权 |
转让底价 | 94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平审【2024】1168号《****2024年度1-8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公司出具的万邦评报【2024】361号《金控天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平审【2024】1168号《****2024年度1-8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公司出具的万邦评报【2024】361号《金控天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之后,标的企业章程中载明的转让标的对应的各项权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继。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员工安置: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 4、有关因本次股权交易而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缴纳。 5、本项目标的交割以附件《股权转让协议》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6、本次股权交易由转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 7、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89 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一)管理层以自然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本人签字 | 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
是 | |||||||
备注 |
注: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二)管理层以法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
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
是 | ||||||||
备注 |
(三)管理层以非法人组织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
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
是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