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伊丹镇大岭村北山建筑用**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17 |
**县伊丹镇大岭村北山建筑用**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出让人****委托,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及《关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在一体化平台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吉政数联[2023]9号)等有关规定,********中心)对**省**市**县伊丹镇大岭村建筑用**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县伊通镇人民大路88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 场所:**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伊丹镇大岭村建筑用**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岩 地理位置:**县伊丹镇大岭村北山 面积:0.377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1432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392米至 +300米 **开发利用情况:**县伊丹镇大岭村建筑用**岩矿,已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该矿的设计生产规模为150万立方米/年;回采率:95%;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场采用露**阶式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建立基金存储账户,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将生态保护修复贯穿采矿活动全过程。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9年 具体服务年限依据开发利用方案,从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起始价:39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交易保证金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五)竞买人需具备的与开采相****银行出具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的证明)。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17日—2025年02月07日 网上地址:**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请访问**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2025年02月07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按要求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 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采矿权按现状挂牌出让,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完全了解出让**的地质地形及周边情况(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并掌握矿山开采涉及土地、林地(征用、占用或租用)、道路及地上附着物(包含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管线等)等相关情况,应对获得采矿权出让后涉及的有关土地、林地使用(征用、占用或租用)、电力设施保护、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道路建设等相关事宜有足够的了解,出现问题自行承担。 (二)矿产**开采存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所差距,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三)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诸多因素,竞买人应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充分考虑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它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并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策文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必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为矿产**开采而需要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的物权权利,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和开采竞得的矿山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不能正常开采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六)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三)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四)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五)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六)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 联 系 人: 孙先生联系电话:0434-****010 地 址:**市**区政新街2号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12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