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张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牛羊清真屠宰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牛羊清真屠宰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 |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7 |
关于****牛羊清真屠宰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2月17日我局拟对****牛羊清真屠宰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043
电子信箱:****@126.com
通讯地址:**沂河新区**路****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牛羊清真屠宰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张贺城回族村南60m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临****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肉牛、肉羊屠宰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待宰区恶臭密闭微负压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塔+生物除臭箱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及污泥压滤恶臭密闭收集经碱液喷淋塔+生物除臭箱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屠宰废水、屠宰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待宰区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消毒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工艺“格栅+隔油-调节池+厌氧-缺氧池+好氧池+一沉池+混凝沉淀池+MBR池+**池”,设计处理能力60m3/d)处理达标并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要求后排入沭河。项目应严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安装水质在线****管理部门联网。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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