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澛港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监理单位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开发区峨山路1号**省****公司综合大楼7楼
成交价(折扣率):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澛港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监理单位 服务范围:为澛港街道2024年度的所有零星工程提供监理服务,零星工程监理限额为单个监理费合同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服务期满或服务费达29万元合同终止。 服务要求: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服务时间:一年,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服务期满或服务费达29万元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同亮、伍超、周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4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经开区****停车场项目监理,时间:2024.****.26。
2、合同名称:三山经开区2024年上半年市政维护项目监理,时间:2024.4.2。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大楼
联系方式:0553-****25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1号楼2楼
联系方式:131****3595
3.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