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将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竞价选定中标者,现予公告如下:
一、资产出租基本信息
序号 | 资产 地址 | 建筑面积(M2) | 租赁 用途 | 竞租底价(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最低加价幅度(元/次) | 租赁期限(年) | 免租期(月) | 租金递增 | 合同履约保证金 | 付款方式 |
1 | **市**区航天路507号四层405室 | 67 | 办公 | 1374 | 4422 | 30 | 3 | 无 | 第3年开始租金在第2年的基础上递增1元/㎡/月 | 4422 | 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 |
2 | **市**区航天路507号四层409室 | 160 | 办公 | 3440 | 11040 | 70 | 3 | 无 | 第3年开始租金在第2年的基础上递增1元/㎡/月 | 11040 | 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 |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8:30-12:00;14:00-17:00)。
三、报名地点:灌口南路668号之8号门,****中心二楼,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39****3183。
四、报名方法:在报名截止日前,意向竞租人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登记,方可参加竞租(材料不完整或条件不符合,恕不接受报名)。
(一)报名条件: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
(二)线下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或相关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报名截止日前90天内)。
自然人: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或相关信用证明(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报名截止日前90天内)。
(三)已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付款凭据(若意向竞租人是委托第三方代缴竞租保证金的,须提供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承诺书,且承诺书上有意向竞租人和第三方共同签名/盖章)。
五、意向竞租人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竞租:
1.有拖欠企业租金的;
2.存在恶意****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3.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门市国有企业、****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六、特别约定事项:
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5元/平方米/月。
2.出租资产按现状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招租。租赁期间,请认真考虑装修投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不得在场地堆放化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感染性物品等)。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6.中标人为自然人的,应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在租赁房屋注册一家以中标****公司。并且,中标人应与出租人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公司提供担保,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7.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第二日起算;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腾退后的现状移交标的房屋。
七、竞租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于2025年1月7日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公司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请转入户名:******公司,账号:68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海天支行。
2.缴交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1)竞租保证金原则上由意向竞租人缴纳;(2****公司现场缴款,请到银行转账;(3)若是委托第三人代缴的,还要写明为谁代缴;(4)转账凭证需备注“报名的标的地址竞租保证金”。
八、招租形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参加公开竞争招租,则以其实际报价为成交价(须不低于本招租公告的竞租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九、竞价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于2025年1月8日下午15:30 前携带本公告规定的有关身份证件、****公司第一次竞租报价单(需密封后加盖公章)至招租人所在地参与竞价,逾期视为放弃竞价。 地址:灌口南路668号之8号门,****中心二楼,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39****3183。
附件1.资产出租竞价规则
附件2.竞****园区24年第八十一批)
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他商业性房产)
附件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办公、写字楼、店面)
附件5.报价函
附件6.承租方信用评分规则
招租人:****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