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出告字[2024]10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元/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东2024-26 | **市前阳镇201国道与**线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 1716.80 | 工业 | ≥0.7 | ≥30% | ≤20% | 50 | ≥525 | 45 | 45 |
东2024-27 | **市新**鼎盛混凝土西侧地块 | 14752.82 | 工业 | ≥1.0 | ≥30% | ≤20% | 50 | ≥1470 | 309 | 309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相关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其他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符合国土**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和**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管理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8】18号),自然**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的规定。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五、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司(****区国祯路红房新区20-1号,电话:0415-****136)办理数字证书,然后****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六、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8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6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6****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七、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账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5年1月7日10时至2025年1月17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一)106会议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1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交易中心开标室(一)106会议室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开发利用室
联 系 人:刘新、许颖聪 电话:0415-****932
联系地址:东****服务中心收储部
联 系 人:柳梦裕 电话:0415-****131
开户单位:东****服务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帐 号:0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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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