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市格美台风水利基础设施、州门司河灾后重建治理项目;
1.2 建设地点:**市;
1.3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河道险工险段治理约 84处,河道疏浚约78km,护岸重建约37.68km,拦河坝重建约16座,项目业主为****,合同估算价为 1625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投资。
1.4选取范围:**市格美台风水利基础设施、州门司河灾后重建项目。
2.1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附件3)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申请活动。
2.3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比选申请活动。
2.4其他要求:
2.4.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包含了代理咨询服务;
2.4.2 要求比选申****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报表;
2.4.3要求比选申请人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4.4 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5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6 在**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公司办公场所的购房合同,租房的提供租赁协议,合同可以为复印件)
2.4.7 有4人以上(含4人)固定工作人员,至少有一名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至少4名工作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至少1个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2.4.8 近一年来(指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从事过招标代理业务(水利工程项目),单个项目招标金额达人民币11375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1个,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和网页版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选取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附件1)
有竞选意愿者请在2024年 12月2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水利局7楼会议室。逾期递交的竞选文件将被拒收。少于3****公司不予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0时00分,****水利局七楼会议室。
本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比选人:****
地址:**市**路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0735-****654
以上公告所有解释权以****的解释为准。
****水利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