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市******工业园台屿路99号 | 1,269,000.00元 | 97.80 |
采购包1(2024****监狱监内食堂物资配送(蔬菜)):
服务类(****)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罪犯食堂物资配送服务(蔬菜) | 2024****监狱监内食堂物资配送(蔬菜) |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即服务期1年) | 年 | 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食品 | 1,269,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吴善忠 |
评审专家: | 庄礼瑜 、 陈剑侠 、 郁华 、 林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其中财政预算27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万元),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290万元(即财政预算27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29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金额(万元)5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金额(万元)50-100,收费费率标准0.9%;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5%,金额(万元)500-1000,收费费率标准0.2%;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5919 0858 7810 30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监狱监内食堂物资配送(蔬菜):1.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资格符合性审核均通过。
2、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53%。
3、本项目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实际金额29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7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20万元,******公司采购需求内容及服务要求与本次招标一致;采购结果出来后,****与******公司与中标人共享采购结果,****、******公司与中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
4、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名称:****
地址:**市**区前横路79号
联系方式:0591-****605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3层05-06办公
联系方式: 180****95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张婕、陈碧山
电话: 180****9575
****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