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卫生院****工作站相关设备
本项目只接受不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此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的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生产商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设备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保修期、交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要提供层级销售售权书。
6、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7、设备报价单;
8、产品彩页;
9、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相关证明资料;
10、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提供补充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投标资料一式3份(1正本2副本),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
四、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填写报名表(见附表)请于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工作日期间),每日8:00时~16:00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办公室报名。
五、商务内容及要求:
1.报价要求: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不少于12个月。
3.交货及验收地点:**市址山镇人民北路16****卫生院指定地点。
4.设备要求:提供的设备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前180日。
5.交货验收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6.验收要求:中标人须为交付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在设备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设备,组织安装、调试。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采购人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7.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7.1.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7.2.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7.3.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
7.4.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10.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金额100%支付给乙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30时。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30时。
开标地点:****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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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预审资料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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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资料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