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美辰环境卫生保洁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12-18 09:54
项目编号: XZP202****800047
项目名称: ****办公室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33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办公室装修工程 |
范围 | ****办公室装修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 【2022】2号,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b.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将不予受理投标。 c.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2-18 08:30 至 2024-12-24 17:30 |
获取方式 |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 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现场购买,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5项资料(数量:1份):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30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30 14:30 |
开标地点 | **市**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
其他
****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办公室装修工程 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办公室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办公室装修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303354.52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办公室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 【2022】2号,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b.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将不予受理投标。 c.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24年6月-2024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d.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e.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f.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 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现场购买,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5项资料(数量:1份):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30分。地点:****【**市**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区南极南路**城市驿站(玉带河**) 联 系 人:霍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 毕工 电 话: 0518-****7013/195****8666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南极南路**城市驿站(玉带河**)
联系人:霍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902室
联系人:毕工
电话:195****866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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