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50万吨沥青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吨沥青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市**镇龙咀管理区塘湾马口坪自编4号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扩建项目通过设备供应商更换及调整现有项目沥青混凝土搅拌主楼的部分设备、增加生产时间的方式,实现改扩建后全厂年产沥青混凝土50万吨。新增厂区占地面积 2000m2,新增建筑面积 2135m2。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烘干粉尘、筛分粉尘、轻重油燃烧器燃烧废气、沥青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下料、输送粉尘经三面围蔽集气罩+双感应微雾降尘+下料棚四周围闭处理;堆场及卸料粉尘经洒水降尘+堆场围闭处理;汽车动力扬尘经洒水降尘+重力沉降处理; 2.初期雨水经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定期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清洗后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震措施。 4.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渣、废石料、次品外售用作建筑材料,废矿物油、废导热油、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废焦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相应资质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