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规划医院近视防控便民服务场所
公告中
规划医院近视防控便民服务场所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代理机构)受****(采****医院近视防控便民服务场所(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363000 元)
包1
包合计:363000 元
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租赁服务-其他租赁 需求描述: 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注:本篇“★”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一览表
二、项目简介 1、采购人提供约50平方米的近视防控便民服务场所,由中标人负责租赁场所并按本篇相关要求进行运营; 2、本次报价为投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固定配套费用(含管理费、水电费、安保费、物管费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于项目一览表中的最低报价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近视防控便民服务点项目要求 1.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配置(验光配镜、加工、视功能训练等) 2.配备专业的验光师和配镜加工人员,配合眼科视光检查和治疗的需求,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 3.协助医院开展进校筛查,辅助提供市场筛选人员及设备(进校筛查); 4.提供专业的视光技术检查和解决方案 5.投标人需提供: (1****医院固定配套费用:含管理费、水电费、安保费、物管费等所有费用,每月不低于1万元; (2)进校筛查大数据系统,家长端档案查询云平台; (3)市级专家坐诊及带教; (4)进校、进社区筛查、科普讲座; (5)能够协助我院眼科建立区域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大数据,为眼科提供市场品牌推广和筛查,满足支持眼科学术发展要求。 ★四、管理要求 1.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章纳税。 2.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3.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改变房屋结构。办公场所及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 4.配合招标方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公司经营的相关产品。 5. 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纠纷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6. 发布、张贴广告、宣传单等需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实施,在招标人指定位置张贴、发放。 7. 根据合同要求按时缴纳管理费,如果不按时缴纳管理费,视为自动解除合同,自动解除合同后7****医院。 展开 | ¥363000 | 1(项) | ¥363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注有:验光配镜、眼镜销售及其护理产品等内容。
2.具有销售眼镜及配套产品,验光配镜以及批发零售III类医疗器械资质。
3.****医疗机构,且与医疗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医疗机构存在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承租人利益转移的关系。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注有:验光配镜、眼镜销售及其护理产品等内容。
2.具有销售眼镜及配套产品,验光配镜以及批发零售III类医疗器械资质。
3.****医疗机构,且与医疗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医疗机构存在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承租人利益转移的关系。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2-23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3 15: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需求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73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1、采购人提供约50平方米的近视防控便民服务场所,由中标人负责租赁场所并按本篇相关要求进行运营;
2、本次报价为投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固定配套费用(含管理费、水电费、安保费、物管费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于项目一览表中的最低报价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报价为投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固定配套费用(含管理费、水电费、安保费、物管费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于项目一览表中的最低报价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日内缴纳第一年场地租赁费、固定配套费用(含管理费、水电费、安保费、物管费等所有费用);第一年合同期满之前10日内缴纳第二年场地租赁费、固定配套费用(含管理费、水电费、安保费、物管费等所有费用)。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唐一力
联系手机:
134****7255
联系座机:
023-****5466
在线咨询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座机:
023-****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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