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人大学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学院) | 填报单位 | 通利****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市**区**街67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包志稳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42512 | ****2867.580000元 | 280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不分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0.4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大****设计院****公司 | ******公司;弘艺****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包志稳 | 苏广勇 | 李美玲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孔为 | 张日勃 | 申作林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江素娜 | 宋伟 | 孔祥筠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500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635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564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42512 | 辽221****2733 | 辽221****44747 | ||||||||
投标报价 | ****2867.580000元 | ****8090.430000元 | ****9128.4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80日历天 | 280日历天 | 28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不分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不分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0.44 | 78.82 | 77.0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大****设计院****公司 | ******公司;弘艺****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业绩:1、****中心**老旧街区(青泥洼-**街)更新改造项目-****广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2、高新区老旧**维修及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3、**口区2020-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加固)(二标段);4、**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老旧房屋综合改造)施工七标段。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大****设计院****公司)业绩:1、**宾馆防疫集中隔离改造工程EPC总承包;2、****中心一期项目EPC总承包;3、****幼儿园升级改造项目-玉晓幼儿园教学楼抗震加固及恢复工程一标段 ******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弘艺****公司)业绩:1、汇文中学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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