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店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次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10: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三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0.099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学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0724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驻地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11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王沟镇单楼街**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学彦 |
项目概况 **常店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2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常店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9975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9万元
采购需求:
**常店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次,具体施工地点为**常店镇孔庄行政村、八里坊行政村、郭集行政村、**行政村,主要包括混凝土道路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1-02 09:30 (**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时间:2025-01-02 09:30 (**时间)
地点:**第三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12月25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12月25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 联系电话:173****0724
地 址:**省**市**华悦嘉园2号楼1单元102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667cbab1-e622-4727-89e6-ad0e3155a836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驻地
联系人:郝新礼
联系电话:138****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华悦嘉园2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闫腾月
联系电话:173****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腾月
电话:173****0724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