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矿产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485045D | 建设单位法人:JONATHANR.TABOR |
陈念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开发区 |
****科技园燕山道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联合矿产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89-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开发区 ****科技园燕山道2号 |
经度:117.67127 纬度: 39.06222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2 |
津高新审建审〔2024〕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3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48504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485045D | 验收监测单位:**华成****公司 |
****0114MA01T65C26 | 竣工时间:2024-02-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content.asp?InfoId=3108 lanmuid=4 leibieid=5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定型火材料产品新增3500吨/年,泡沫模具新增200套/年 | 实际建设情况:定型耐火材料产品新增3500吨/年,泡沫模具新增200套/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泡沫模具生产:外购聚苯乙烯泡沫块--裁切--雕刻--组装成品; 2、定型耐火材料:上料、混拌--浇筑均匀--静置拆模--烘干--打磨--涂装(涂料为氮化硼材料)--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泡沫模具生产:外购聚苯乙烯泡沫块--裁切--雕刻--组装成品; 2、定型耐火材料:上料、混拌--浇筑均匀--静置拆模--烘干--打磨--涂装(涂料为氮化硼材料)--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3台燃气烘干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2根现有17.5m高的排气筒P4、P5排放;打磨、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依托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投料、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7排放;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带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废泡沫打包工序、裁切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1套带式除尘器+****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新增15m高排气筒P8排放。P4、P5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15)相应限值要求;P6、P7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 严格50%执行);P8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 严格50%执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各生产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清洗机产生****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生产设备、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除尘灰、废布袋、污泥、不合格品、废泡沫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物、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其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3台燃气烘干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1根现有15m高的排气筒P208以及新增19m高排气筒K3排放; 打磨、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9m排气筒CPR-3排放; 投料、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9m排气筒CPR-2排放; 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带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废泡沫打包工序、裁切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1套带式除尘器+****设备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废气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均可达标。 2、废水:清洗机产生****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除尘灰、废布袋、污泥、不合格品、废泡沫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物、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其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验收期间未对活性炭装置进行更换,未产生废活性炭。 |
①实际建设过程中新增1根排气筒,新增排气筒数量较环评阶段减少1根; ②实际燃气烘干炉排气筒(P208)高度未增高至17.5m,未能满足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3m以上要求。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15)中相关规定,未能满足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3m以上要求的排放浓度限值按50%执行。本公司在日常例行监测过程中已按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严格50%执行,根据例行监测数据以及本次验收期间监测结果,烘干炉排气筒(P208)燃气废气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15)表1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的50%,能够达标排放,未增加环境污染。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本项目依托现有排气筒P208不属于主要排放口,且排气筒P208排放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未增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经对比分析,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 避免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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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4 | 0.0573 | 3.192 | 0 | 0 | 0.491 | 0.0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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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56 | 0.0057 | 0 | 0 | 0.006 | 0.00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定型耐火材料生产线定期清机产生的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袋式过滤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 定型耐火材料生产线定期清机产生的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袋式过滤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排量,不新增企业外排污水总量 | 验收期间对厂区污水总排口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烘干燃气废气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15) | 烘干燃气废气 | 验收期间开展监测 | |
2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滤筒除尘器 | 验收期间已开展监测 | |
3 | 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 | 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期间已开展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 | 验收期间已开展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除尘灰、废布袋、污泥、不合格品、废泡沫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物、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其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包装物、废边角料,****物资部门回收。 环保设备运维产生的废布袋、除尘灰及生产环节产生的不合格品、新增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作为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 本次验收期间未产生废活性炭、未新增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处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 避免事故发生。 | 已按规定加强管理,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3台燃气烘干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2根现有17.5m高的排气筒P4、P5排放;打磨、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依托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投料、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7排放;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带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废泡沫打包工序、裁切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1套带式除尘器+****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新增15m高排气筒P8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3台燃气烘干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1根现有15m高的排气筒P208以及新增19m高排气筒K3排放; 打磨、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9m排气筒CPR-3排放; 投料、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9m排气筒CPR-2排放; 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带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废泡沫打包工序、裁切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1套带式除尘器+****设备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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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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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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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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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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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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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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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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