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8月6日发出《财政检查通知书》(普财监督[2024]8号),组织检查组自2024年8月8日至8月15日,对******社区****中心“2023年运行经费”(以下简称“运行经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结合被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会计资料、现场实地查看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在检查过程中,得到了******社区****中心的积极支持与配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社区****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668113;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开办资金:948万;法人代表:邵伟;住所:**市**区展茅街道沙井村柴家沙滩路53-1号。
举办单位:****卫生健康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
二、单位财务状况
(一) 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心会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12,133,205.74元,负债总额3,346,566.34元,净资产8,786,639.40元。
1、资产总额
(1)货币资金863,980.73元,其中现金87.98元,银行存款863,892.75元,该单位共2个账户,分别为:
序号 | 机构名称 | 账户类型 | 金额 |
1 | ****银行****公司展茅支行 账号201********6391 | 基本存款户 | 863,892.75 |
2 | ****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30********708000144 |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0.00 |
合计 | 863,892.75 |
(2)应收账款704,236.60元,系应收医保款。
序号 | 分 类 | 金额 |
1 | 121********106\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 \应收医保款\应收门急诊医保款\城镇基本医疗\省内异地 | 5,247.35 |
2 | 121********202\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 \应收医保款\应收门急诊医保款\城镇居民医疗\**区 | 698,190.25 |
3 | 121********206\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 \应收医保款\应收门急诊医保款\城镇居民医疗\省内异地 | 799.00 |
合 计 | 704,236.60 |
(3)其他应收款24,540.73元,其中6,000.00元为备用金,18,540.73元为病人免费服药款。
(4)存货1,211,155.99元,均为药品及卫生材料。
(5)固定资产9,284,145.92元,经盘点账实相符,并已正常计提折旧。具体组成如下:
序号 | 资产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1 | 房屋及构筑物 | 7,662,970.53 | 873,658.24 | 6,789,312.29 |
2 | 专用设备 | 3,291,198.00 | 1,481,518.06 | 1,809,679.94 |
3 | 通用设备 | 1,034,296.15 | 475,258.05 | 559,038.10 |
4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167,369.30 | 41,253.71 | 126,115.59 |
合 计 | 12,155,833.98 | 2,871,688.06 | 9,284,145.92 |
(6)无形资产45,145.77元,账面按8年进行摊销,具体组成如下:
序号 | 资产类别 | 原值 | 累计摊销 | 净值 |
1 | 软件 | 72,000.00 | 26,854.23 | 45,145.77 |
2、负债总额
(1)应付账款3,232,678.78元,系设备、药品卫生材料款。
(2)其他应付款113,887.56元,具体组成如下:
项目 | 金额 |
医保款 | 65,601.17 |
慈善助医医疗费 | 40,017.16 |
福利费 | 6,632.00 |
**区深化****办公室-药品差价款 | 1,381.23 |
伙食补贴 | 256.00 |
合计 | 113,887.56 |
3、净资产8,786,639.40元
期初累计盈余:9,066,796.66元;
本期增加:本期盈余-294,878.03元,以前年度盈余调整-2,387.00元,疾控中心无偿调拨净资产转入累计盈余17,107.77元;
期末累计盈余:8,786,639.40元。
(二) 收入、费用情况
1、2023年收入合计27,105,049.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13,613.62元、事业收入13,347,623.09元、上级补助收入910,878.10元、利息收入2,985.74元、其他收入229,948.66元。
2、2023年费用合计27,399,927.24元,系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支出,具体组成如下:
项目 | 金额 |
医疗费用 | 23,387,674.60 |
公共卫生费用 | 1,990,257.30 |
业务活动费用小计 | 25,377,931.90 |
工资福利费用 | 469,793.00 |
商品和服务费用 | 1,274,647.1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 114,195.00 |
单位管理费用小计 | 1,858,635.17 |
其他费用 | 163,360.17 |
其他费用小计 | 163,360.17 |
合 计 | 27,399,927.24 |
3、本期盈余-294,878.03元。
三、运行经费使用情况
2023年运行经费,年初预算额402.41万,调整后预算额1042.50万元,实际使用1042.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运行经费计划与支出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预算额 | 调整后预算额 | 实际支出金额 |
工资福利支出 | 394.48 | 986.77 | 986.7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0.86 | 55.73 | 55.7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07 | ||
合 计 | 402.41 | 1042.50 | 1042.50 |
四、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本次检查,****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包括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分工授权;账簿设置、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会计核算、会计报告编制等多个方面。
1、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分工授权。经检查,该单位设报账员1名,负责专项经费的制单、审核及支付;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批。单位分工授权符合单位内控制度的规定。
2、账簿设置、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经检查,该单位设置总账明细账,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规范,符合单位运行经费的管理核算需要。
3、会计核算。经检查,该单位会计核算依据完备、审批手续齐全。如一般事项报销单,申请人、审核、审批手续完善;原始单证(如发票、汇款单、工资单、合同等)基本完整合规。核算依据基本完善,核算科目准确。但也存在部分问题,详见本文第五点。
综上,该单位2023年度运行经费基本能够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可靠。
五、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采购和结算管理尚待加强
1、经检查部分凭证后所附合同未填写签订日期且验收单无验收人签名。如:2023年12月31日记0067号凭证,付慢病门诊改造工程185,677.00元,合同未填写签订日期且验收单未签名。
2、****采购办公用品凭证未附政采云合同。如:2023年6月30日记0117号凭证购A5纸,金额4050.00元,销售方:**市******公司,凭证未附合同。
3、2023年11月30日记0099号凭证,购慢性病管理系统(先德生理仪器)1套,销售方:**市时****公司,发票开票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开票时间。
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二)关于会计基础与核算方面的问题
经检查,部分款项支付时间早于验收时间、发票开具日期,如:
1、2023年06月30日记0124号凭证,购条桌30张、主席台1张、主席台1张、茶水柜1个、办公椅5把、会议椅50把,金额44,500.00元,销售方:**市****公司,款项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验收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支付时间早于验收时间。
2、2023年1月31日记0065号凭证,购热敏便签打印纸1200.00元,销售方:****公司,款项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9日,验收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支付时间早于验收时间。
2、2023年8月31日记0079号凭证,购汽油3000.00元,销售方:中国****公司****公司,款项支付时间为2023年8月8日,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8月9日,支付时间早于发票开具时间。
以上不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规定。
(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固定资产卡片部分信息不齐全,部分实物未实现编号标签管理。
固定资产卡片中“存放地点”信息为空,检查组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抽盘时发现,部分资产实物未贴资产编号标签,如2021年10月购买取得价值29万元的超声诊断仪器。
2、购入和领用低值易耗品无入库及出库记录。
购入和领用低值易耗品无入库及出库记录,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六、检查意见及建议
(一)应加强采购和结算管理
1、应加强合同管理。日常采购应及时签订合同,合同要素应齐全。
2、应加强结算管理。采购入库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并做到先验收后支付。
以上防止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和结算纠纷。
(二)应重视会计基础与核算
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及时退回整改。
2、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对于款项支付申请,确保验收工作完成或达到相应进度后再行支付。
(三)资产管理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实物资产实行标签化管理,实现账实一致管理。
2、低值易耗品采购和领用应完善出入库手续,并建立物资管理台账,防止管理漏洞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