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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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龙****公司80%股权 |
****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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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514.67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4-12-18 |
网络竞价 |
1、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股东******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司股权,如该部分股权转让先于本项目成交,则需要征询该部分股权受让方是否行使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255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2)本方同意本项目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全部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3)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一次性****银行账户;(4)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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