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7月9日发出《财政检查通知书》(普财监督[2024]5号),组织检查组自2024年7月12日至8月20日,对**市**区2023 年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信息化专项资金”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普政办〔2021〕7 号)、《**市****管理局 ****财政局 关于****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舟普数管发〔2023〕2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结合被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项目资料、现场实地查看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在检查过程中,得到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信息化专项资金对应项目由**市**区数据局作为主管单位,由****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项目的监督以及绩效评价,由各项目单位实施和验收。
2023年信息化专项资金计划2,303.90万元,后依据项目工程合同对计划资金调整,实际下拨2,278.50万元,详见附件1。
资金涉及24个项目,由10家项目单位实施。截至2024年8月末,各项目对外资金支出1,476.75万元,整体专项资金执行率64.81%。
信息化工程建设步骤分为项目申报—审批—施工—初步验收—试运行—完工—终验—正式运行。经审计组检查,因信息技术存在应用创新改造等诸多不定原因,截至2024年8月末,1个项目终止中,4个项目施工中,5个项目试运行中,4个项目终验中,10个项目正式运行。详见附件2。
二、总体评价
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各项目单位基本按照信息化建设指南执行项目申报及工程建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1、个别项目申报时间滞后
殡仪服务管理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干部挂职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6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综合提升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以上三个项目申报时间均晚于资金资金拨付当年度6月份。不符合信息化建设指南“项目申报时间要求:原则上一年一次集中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于每年 9 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项目申请...对于个别特殊或紧急项目需要在当年度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明确的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追加申报时间一般不超过当年度 6 月份。”
2、一个项目试运行期少于3个月
小区党建e治理(二期)项目,合同约定试运行期5日,实际试运行6日。不符合信息化建设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自行完成初验和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一般不少于3 个月”的规定。
3、个别项目监理费采用包干价,缺少工程量变更时的调整机制
浙里钓2.0项目,2023年2月,专家评审本项目控制在580万元。2024年3月,专家评审去除个别项目建设,项目核减费用231万元。同时,2024年5月10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合同金额由原来的5,360,600.00元变更为 3,050,600.00元。但对应该项目监理费158,000.00元未做相应缩减,导致监理费占比调整后施工合同金额5.17%,超过监理费约定俗称比例3%。经该项目实施单位—舟****渔业局回复“监理合同中的金额属于包干价,且无相关约定对监理服务费进行核减。”鉴于信息化工程建设存在较多的不可控因素,合同采用包干价模式结算,且缺少工程量变更时监理费用的调整机制,不利于后期因项目工程量变动对监理费的调整。
4、个别项目验收程序不完善
小区党建e治理(二期)项目、发改大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以上两个项目已正式运行。核查验收均未按照信息化建设指南规范“由项目单位提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并出具网关对接、运行情况及试运行报告,向区大数据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5、个别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但未就专项资金收支进行移交
婚俗改革一件事项目,2023年11月1日由****公司移交给**市普****公司实施。但截至报告日,****公司已获取的120万元专项资金收入进行移交,****公司支付项目咨询费办理移交。
6、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未对个别已正式运行项目进行资产结转
由****公司实施的浙里烟花特色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小区党建e治理(二期)、发改大脑系统平台建设已正式运行,****公司账面仍列支“开发成本”科目,未结转相应资产。
四、专项检查建议
1.加强项目申报管理
加强项目申报管理,确保所有项目按照规定时间提前申报。对于特殊或紧急项目,应提供明确的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2.加强项目实施与验收方面的管理
强化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投标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对于关联方参与投标的情况,应进行透明披露并加强审查。规范后续合同条款签订,确保付款条件与项目验收挂钩,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工程量变更时监理费用的调整机制,试运行期符合规定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因环境变化需要终止的项目,应及时进行第三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费用结算。选择具备信息化工程结算经验的单位进行项目结算,确保结算方式与项目特性相匹配。
补充完善项目验收流程,确保所有项目按照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包括提交验收申请表、网关对接、运行情况报告等。
3、强化财务资金管理
在资金拨款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支付的时间进度,确保年度资金使用效率。在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时,应及时办理专项资金收支的移交手续,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追踪。对于专项资金执行率低的项目,应进行审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已正式运行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结转相应开发成本,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4、积极寻求信息化工程造价预结算第三方专业机构
鉴于信息化工程的高技术专业要求,现阶段**市信息化工程采购预算控制价均依据专家评审确认,而专家评审确认的金额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专业技术沟通,不断摸索提高信息化工程采购预结算编制的精准性。
5、积极拓展信息化工程供应商选择面
信息化工程投标单位资质有待加强。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专业技术沟通,积极寻找市外,甚至省外的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市场竞争促使项目造价合理。
附件1:**市**区2023 年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及下拨文件
附件2:**市**区2023 年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清单
检查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