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线博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高端新能源铜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5MABMTEEY02 | 建设单位法人:白雪飞 |
马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园区 |
**省鹰****开发区万宝至路1号-66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两万吨高端新能源铜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40-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万宝至路1号-66 |
经度:116.985 纬度: 28.21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2 |
赣环审〔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5MABMTEEY02001X |
2024-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72.5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5MABMTEEY0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05MABMTEEY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6MA36YTN33Y | 竣工时间:2024-01-01 |
2024-05-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31 |
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8SlFp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万吨高端新能源铜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吨高端新能源铜线 |
项目分2期建设,本次验收针对一期,建设产品及规模为:年产1万吨高端新能源铜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成品无氧铜杆(含铜率≥99.97%)为原料,通过大拉、中拉、小拉、退火、镀锡、绞合等工序生产高端新能源铜线。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成品无氧铜杆(含铜率≥99.97%)为原料,通过大拉、中拉、小拉、退火、镀锡、绞合等工序生产高端新能源铜线。 |
项目分两期建设,实际建设为一期,生产工艺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活化、电镀废气(甲基磺酸雾):1套“三级水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1);电镀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调节池+絮凝池+沉淀池(处理规模为25m3/d),****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化粪池(15m3/d****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池(350m3),事故池(50m3),一般固废库(10m2),危险废物暂存库(20m2)。 | 实际建设情况:活化、电镀废气(甲基磺酸雾):1套“三级水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1);电镀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调节池+絮凝池+沉淀池(处理规模为25m3/d),****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化粪池(15m3/d****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池(350m3),事故池(50m3),一般固废库(30m2),危险废物暂存库(27m2)。 |
初期雨水池位置发生变化,由5#车间外西侧变动为1#、2#车间中间的地埋式初期雨水池,容积不变;一般固废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面积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园区 | 实际建设情况:******园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85 | 0 | 0 | 0 | 0.285 | 0.285 | |
0 | 0.149 | 0.1545 | 0 | 0 | 0.149 | 0.149 | |
0 | 0.0149 | 0.0155 | 0 | 0 | 0.015 | 0.01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1 | 0.3535 | 0 | 0 | 0.31 | 0.3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调节池+絮凝池+沉淀池 | 石油类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车间废水排放口处总锡排放浓度满足参照执行的**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在废水总排口处总铜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各污染物浓度****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隔油池+调节池+絮凝池+沉淀池 | 项目验收期间车间废水进口锡的污染物浓度为0.05-0.07mg/L,车间废水出口锡未检出。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为pH值:7.2-7.7、CODcr:54-70mg/L、BOD5:3.02-3.48mg/L、氨氮:4.36-5.91mg/L、SS:47-69mg/L、石油类:0.50-0.74 mg/L、总磷0.45-0.64mg/L、色度:4,厂区废水总排口铜、锡、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由以上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2 | 化粪池 | ****园区污水处理厂 | 化粪池 | 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为pH值:7.2-7.7、CODcr:54-70mg/L、BOD5:3.02-3.48mg/L、氨氮:4.36-5.91mg/L、SS:47-69mg/L、石油类:0.50-0.74 mg/L、总磷0.45-0.64mg/L、色度:4,厂区废水总排口铜、锡、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由以上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化、电镀废气(甲基磺酸雾):1套“三级水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1) | 项目运营期活化、电镀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TRVOC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 1套“三级水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1) | 项目验收期间电镀废气进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为挥发性有机物:30.7-38.8mg/m3,电镀废气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为挥发性有机物:1.21-1.81 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TRVOC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在厂房附近进行了隔声、防震措施。 | 项目验收期间厂界声环境噪声值昼间在58.7~60.5dB(A)之间、夜间在48.7~50.0dB(A)之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 采取厂区地面硬化,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共建设了1座危废暂存库(27m2)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和一座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对一般固废进行暂存,企业已与******公司有资单位处置签订处理处置协议对电镀滤渣、过滤机废滤芯、废槽液、隔油池清理油渣、电镀废水处理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拉丝油等危险废物进行委外处理处置。 次品镀件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在厂区设置了一座应急事故池(容积50m3)、一座初期雨水池(容积350m3),厂区地面硬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制订了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将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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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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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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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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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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