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市环城南路与**南大街三岔口改造工程(EPC)项目 1.2工程地址:**市环城南路与**南大街三岔口 1.3工程概况:环城南路与**南大街三岔口改造工程道路红线宽55m,****陵园西街,**规划**四街,全长837.308m。环城南路下穿**南北街采用下穿通道,通道总长348米,采用双向六车道。其中箱涵段长124米,宽29.3m,U型槽段长2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下穿通道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交货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15日 1.6交货地点:**市环城南路与**南大街三岔口(EPC)项目 1.7技术要求:(1)所供铁艺栏杆必须表面平整、光滑,厚度不允许有误差。焊缝质量无夹渣、裂纹、烧伤等缺陷、表面光洁、平整漆层均匀等。 (2)乙方所供物资的性能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22J403-1《楼梯、栏杆、栏板》,并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3)物资的截面尺寸、几何尺寸及单位重量等允许偏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甲方对乙方交付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质量等指标等进行现场查验,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 (5)甲方对乙方交付物资的数量,采用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以双方约定的数量验收方法和标准进行验收,经双方确认后的数量做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1.8报价方式:按照需求品类的规格明细填报含税单价,并汇总计算含税总价。所报价格包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辅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交相关合格资料。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本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批次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形成应付账款后,工程完工付款至应付账款的30%,余款项待工程结算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息付清。 1.10备注:供应商需要二次报价。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202****09204 | 铁艺栏杆 | 绿色3050mm×800mm(立柱50mm×50mm×0.9mm、横杆20mm×40mm×0.8mm、竖杆19mm×19mm×0.7mm) | 合格 | 320.0 | 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