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7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年产4万套亚克力浴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市根思乡工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根兴路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50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增加油性漆喷涂,进行亚克力浴缸技改项目,投产后生产规模不变。
公示情况: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
2.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其中乙酸丁酯参照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及表6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危险固废——漆渣、废包装桶、水帘除漆雾废液、废活性炭、危废仓库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