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年产8万吨预熔型精炼渣(铝酸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6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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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由**联晟****公司编制的《年产8万吨预熔型精炼渣(铝酸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专家评审、复核,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公司按《报告书》所述进行建设。
二、****开发区长**路38号,****公司院内,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须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生产设备,加强项目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运营中项目须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本次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二期)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 标准后经北二干渠进入淮泗河。
(三)项目建成后,项目全氧燃烧熔炼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4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二次铝灰储存粉尘,冷却粉尘和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分别经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全氧燃烧熔炼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中表1、表2排放限值;配料、储罐、冷却、破碎筛分粉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须采取高效、切实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应收集尽收集、应密闭尽密闭”,确保厂界达标。
(四)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施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中相关要求。
三、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外环境):废水量≤336t/a、COD≤0.0168t/a、SS≤0.0034t/a、NH3-N≤0.00168t/a、TN≤0.004032t/a、TP≤0.000168t/a;
本项目排入环境的废水量、COD、氨氮、总氮、总磷未超过现有项目已批复总量,在现有项目已批复总量中平衡;SS为总量考核因子。
(二)废气排放:颗粒物≤2.09t/a、SO2≤1.44t/a、NOx≤9.77t/a、氟化物≤0.12t/a;
本项目排入环境废气颗粒物、SO2、NOx总量在原有项目批复中平衡(原有项目批复排放量:颗粒物≤0.3875t/a、SO2≤1.728t/a、NOx≤2.9088t/a),超出原有项目批复量的颗粒物1.7025t/a、NOx6.8612 t/a需申请总量。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设置排气筒2根,雨水排口和污水排口依托江****公司。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五、落实《报告书》**辅料记录进出使用台账,固废管理要求及台账资料,台账原则上要保留10年。
六、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治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七、排污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八、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十、项目运营期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