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脉冲光治疗仪:适用于表浅的色素性疾病、表浅及深部的血管性疾病、雀斑、黄褐斑、激素依赖性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症、痤疮疤痕、炎性痤疮。
二、相关标准:参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一)具备强脉冲光(IPL)技术
1、具有强脉冲光治疗手具
2、波段:420-1200nm(为保证治疗效果,波段最小值≤420nm,最大值需达到1200nm)(提供产品彩页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515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
4、具备560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
5、具备590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
6、具备615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具备640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
8、具备695nm-1200nm滤光片或手具
9、强脉冲光手具需要具备900-1200nm嫩肤波段
10、功能切换:具有不关机更换滤光片技术或具有不关机更换手具技术
▲11、需配备≥8个不同波段的滤光片或者配备≥8个不同波段的手具(提供产品彩页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备血管疾病治疗波段滤光片或手具:500-670nm 870-1200nm(提供产品彩页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具备痤疮治疗波段滤光片或手具:400-600nm 800-1200nm(提供产品彩页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脉冲光技术需确保脉冲方波均一稳定,脉冲始端无能量尖峰,脉冲末端无衰减,能量输出稳定
15、最高能量密度:≥35J/cm2(提供产品彩页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脉宽在4-20ms范围内连续可调,非固定脉宽(提供产品说明书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脉冲方式:具备多个同步子脉冲
18、子脉冲之间的脉冲延迟时间可视可调
19、子脉冲数:≥3个,可视可调(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设置界面图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子脉冲能量可视可调(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子脉冲脉宽可视可调(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证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脉冲延迟:5-150ms可调(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频率:≥1Hz
24、治疗光斑:≥5cm2
25、冷却方式:持续接触式冷却,冷却最高温度≤5°
26、具备WINDOWS操作系统数据库
27、外置冷却水罐
28、光传输方式:闪光灯或激光器
29、具有滤光片自动识别、匹配系统
30、具有参数校准功能,参数预设储存功能
31、输出控制:“手具按钮”与“脚踏开关”选控
▲32、强脉冲光 IPL用于治疗血管性皮肤和色素性皮肤病,减少毛发,轻度至中度炎性痤疮(寻常痤疮),其中560nm滤光片、590nm滤光片还可用于治疗睑板腺功能障碍引起的干眼症。(提供产品彩页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33、主机:1套
34、推车:1个
35、通用强脉冲光治疗头1套(使用10万发后厂家免费提供一次升级服务)
36、可更换光学滤波片1套
515nm 滤光片 1个
560nm 滤光片 1个
590nm 滤光片 1个
615nm 滤光片 1个
640nm 滤光片 1个
695nm 滤光片 1个
双波段痤疮滤光片 1个
双波段血管滤光片 1个
37、可更换蓝宝石导光晶体 1套
15x35mm 导光晶体 1个
8x15mm 导光晶体 1个
38、IPL医生防护眼镜 2副
39、IPL患者防护眼镜 1副
40、强光警告牌 1个
41、电源线 1根
42、操作手册 1本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设备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设备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负责设备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 中标人送达设备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设备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2质保期3年。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护、零件更换等全部免费。
3.4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提供设备,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完整的、原装的正规行货,并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设备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3.5中标人应保证其设备经过安装后,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4、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在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出明确安排,6小时以内排除故障,并分析故障原因。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 30 日的,供应商应**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设备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 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4.5、培训
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六、验收标准:1.验收程序及方式
1.1、验收程序:****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1.2、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1.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1.4、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1.5、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
1.6、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2、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验收
3、履约验收标准:
3.1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及其他相关标准。
3.2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约定
七、其他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一次性交货。
4.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土建部分破坏,必须恢复原状。
5.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结构加固改造以及预埋件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完成所有的安装、检测、验收、维护及保养。
7.投标人报价时如出现缺漏项情况,视为投标人承诺该项免费提供服务。
8.所有设****医院对接医院信息系统,终身免费提供对接所需要的设备端口、接口文档参数、设备配套软件安装包及配套服务、软件注册码、密钥等院方所需要的软件。****医院系统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9.所投产品或设备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以甲方初次验货时间为准)均不能超过一年。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按市场价格进行优惠后的所投设备的耗材、备品备件单价。
1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精细卫生均到位),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所需深化设计费及所有设备、材料运抵采购人所在项目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含第三方检测、环保检测)直至交付使用的价格。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制的或外购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采购人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配套及辅助材料设备费、上货费、卸货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接口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劳务费、资料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并应包含从项目中标起到验收止(含保修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时间。
1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3.因投标人未踏勘现场导致项目出现漏项、缺项情况的,均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