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省****农场风图街155号7幢(GMP厂房车间一)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在**省****农场风图街155号7幢(GMP厂房车间一)建设****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形成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的生产规模。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环境保护对象 | 保护目标 |
1 | 地表水环境 | 保护对象主要为义南横河。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
2 | 环境空气 | ****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内的村庄等,主要有**村、同舟社区、坞里村、赭山社区、圣山公寓、****医院、****小学、赭东村、树德家园等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
3 | 声环境 | 厂界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
4 | 地下水环境 | 评价范围6km2范围内的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
5 | 生态环境 | 评价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等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处理,****处理厂的影响较小,****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因建设项目的废水排放影响现状水质功能,对地表水影响可以接受。
2.环境空气影响
估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改变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项目所在区域和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的基础上,能够使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在采取合理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影响
在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固废处置影响
在落实各项固废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
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企业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重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8.环境风险影响
在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的较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本工程生产废水采用“调节+初沉+厌氧+SBR+混凝沉淀+消毒”工艺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由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发酵废气、****处理站废气:发酵废气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与有机废气(工艺废气和储罐废气)、污水站废气一起经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燃气锅炉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控制措施
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可有效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5.固废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出****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风险防范措施
在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总量控制原则、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以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规范及规划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相应的规范和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未收到公众相关反馈意见。从影响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污染物的治理,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做到日常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时间不迟于2025年1月1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致电或致信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个人应如实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12月19日~ 2025年1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十.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省****农场风图街155号7幢(GMP厂房车间一)
联系方式:路工 138****7308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公司
地址:**省******商务中心6号楼1110室
联系方式:汪工 0571-****5268,****@qq.com
3.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审批单位:****环境局****分局)
环保窗口联系方式:0571-****5128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