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 5个工作日):2024年1 2 月 1 8 日 — 1 2 月 2 4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锦城实验室(****) 2024 ****中心 E7 栋改造工程 | **省**市****科技园 | ****实验室(****) | 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 项目租赁新川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 E7号楼4层、6层(现为空闲区域,园区已进行基础装修),并购置设备并进行安装,进行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可用于制造心脏瓣膜、心脏支架等)小试研发。 | 建设期: 项目在已有房屋进行装修建设,不存在土建工程施工过程,同时园区已对本项目租赁区域进行基础装修,施工期主要影响来自设备安装过程,主要影响因素为局部改造产生的装修废气及设备安装时的噪声等。施工单位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跑、冒、滴、漏现场。施工作业空间加强通风,保证空气流通,降低废气污染物的浓度。通过墙体、距离隔音,尽可能降低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废气】 项目研发实验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包括研发过程及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酸碱废气、细胞呼吸废气,所有有机、酸碱废气收集后经管道进入楼顶设置的两套综合废气处理系统(两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经 2根50m高的排气筒排放;细胞呼吸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或培养箱顶部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后,经排风系统排放。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含实验废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纯水机制备排水及办公生活污水。其中实验及实验配套公****实验室内的水****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卫生****园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进行处理。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公辅设备噪声及通风橱、各类泵等实验设备噪声,采用: ①尽量选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安装减震垫等措施;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将主要的噪声源布置于厂房中部,尽量远离厂界,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③对排风系统及废气治理系统的风机的主排风管和进风管加柔性软接;④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 项目运行产生危险废物(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染危险物质)、废活性炭)及一般固体废物(废样品、废包装材料(未接触危险物质)、办公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中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中涉及****实验室内通过灭菌柜进行灭菌,与其他危险废物一同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中办公生活垃圾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站收购。 | / | / |
二、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府大道北段 18号A****管委会6楼**高新****管理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8-****3719 联系传真:028-****0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高新****管理局
202 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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