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和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8月5日,对区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 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区级财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6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8435万元,收入总计2825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702万元,
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30543万元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756万元,年终结转下年支出195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66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等69706万元,收入总计200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548万元,调出资金和债务还本支出8880万元,年终结余194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区级财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4万元,收入总计1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万元,年末无结余。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筹安排,区本级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财政**统筹,强化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保障,为**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对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重点民生资金等管理使用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多付工程款。
(三)财政风险防控落实方面。未按施工合同约定,超进度拨付使用一般债券资金实施的项目工程款。
(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681.07万元;闲置资产12处尚未盘活。
(五)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方面。未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为负数的明细科目,导致少反映负债861.23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整改要求,提出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范资产盘活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等审计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财政局积极整改。****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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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