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204号
**市****:
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初步设计的申请》(礼政发〔2024〕5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礼和乡红柴梁村礼和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以工代赈政策号召,落实并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政策效益,带动困难群众家门口就业,有效提升困难群众增收,解决项目区困难群众诸多民生问题,为实现全面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区礼和乡红柴梁村、礼和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涉及礼和乡红柴梁村、礼和村2个行政村,建设规模为382.6624h㎡。
建设内容包括:渠道衬砌工程、沟道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村镇道路改造工程。
(一)渠道衬砌工程:渠道砌护长度11.8km(其中:支渠砌护2.89km、斗渠砌护3.41km,农渠砌护5.5km),配套渠系建筑物920座(其中:翻建节制闸3座,翻建斗口6座,农口75座,跨渠生产桥22座,渡槽14座,畦田口800座)。
(二)沟道建筑物工程:配套沟道建筑物80座(其中:翻建尾水66座,跨沟生产桥14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规划田间道路1.89km,宽度3.0m,厚度15cm砂砾石路。
(四)村镇道路改造为1.9km,宽度4.0m,20cm厚混凝土路面。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渠道衬砌工程、沟道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村镇道路改造工程等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3月—2025年10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65.12万元,其中工程费508.07万元(包含劳务报酬149.55万元),其他费57.05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以工代赈预算内资金45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活动,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必须就近招用本镇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三)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五)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区礼和乡红柴梁村礼和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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