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悦华庭2栋外墙及3301~3304室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悦华庭2栋外墙及3301~3304室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99****花园5幢1203
成交金额:479500.2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金悦华庭2栋外墙及3301~3304室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服务范围:该项目具体为2栋2260.16㎡开裂、脱落外墙面修复;3301~3304室屋面740.15㎡SBS卷材防水层维修;其中拆装屋面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各一台等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建设方提供的《金悦华庭2栋外墙及3301~3304室屋面维修工程说明》。 施工工期:15个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组长)、周建波、龚韶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悦华庭业主委员会
地 址:****四马**
联系方式:132****8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联系方式:19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