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67/202308-00193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日期:2023-08-10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8-10 |
有效 | 废止日期:|
黄水审批〔2023〕32号 | 关键词:|
有效性: | 有效 |
****农水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市**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的请示》(黄农水〔2023〕103号)及附件悉(项目代码:****)。我局组织专家对《**市**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省水利厅委托省水科院对概算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 **区秧溪河汤刘段局部河床淤积严重,挡墙、护岸工程多处冲毁,防洪标准低,防洪基础设施薄弱,制约了焦村镇经济社会发展。为保护焦村镇的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中心及周边的防洪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基础设施,对**区秧溪河汤刘段进行防洪治理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河道治理总长度为4.7km。干流治理范围为汤刘至石壁潭段,干流治理长度4.06km;支流治理范围为后溪河**露营地至农家小院段,支流治理长度0.64km。
三、基本同意干流村庄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农田段防洪标准维持现状;支流后溪河**露营地至农家小院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四、干流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4.06km,**护岸2.88km,重建堰坝3座,防汛道路0.78km,下河埠头6座;支流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修复0.76km。
五、基本同意拟定的工程布置方案。同意秧溪河汤刘段护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后溪河**露营地至农家小院段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六、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8个月。
七、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市**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概算编报总投资2704.19万元,初审总投资2645.20万元,复核总投资2636.15万元,其中干流防洪工程投资2290.79万元。
八、你局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抓紧落实超出国家补助范围的自筹资金。抓紧完善建设征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报批手续,精心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此复。
附件:
**市**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