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园区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101****园区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原则及方式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101****园区餐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联系人:冉先生
电话:0851-****251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名称:****
招标机构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
联系人:贾工、代工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156****4541、010-****1082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以及评标情况: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88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时间按甲方实际需求执行)。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俊****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008.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时间按甲方实际需求执行)。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万佑****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时间按甲方实际需求执行)。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发送书面文件至邮箱:****@qq.com。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
①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②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异议的日期。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2月23日。
公示发布媒介: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com/rest/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