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未来显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Micro LED中试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0MA33QRGN04 | 建设单位法人:柯志杰 |
朱婷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市火炬高新区(**)产业区翔天路259-269号1#厂房3F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Micro LED中试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市火炬高新区(**)产业区翔天路259-269号1#厂房3F |
经度:118.23869 纬度: 24.6529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9 |
厦环审〔2023〕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362.86 |
870.42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0MA33QRGN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欣****公司 |
****0203MA32WX586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3MA31NLMJ1H | 竣工时间:2023-09-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https://www.****.org/yanshou/3468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4吋Micro LED外延片、芯片及巨量转移等年产10.8万片Micro LED芯片(其中红黄光3.6万片,蓝绿光7.2万片),总砷已有审批量:0.0045t/a | 实际建设情况:4吋Micro LED外延片、芯片及巨量转移等年产5.04万片Micro LED芯片(其中红黄光0.72万片,蓝绿光4.32万片),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总砷排放量为0.0021t/a) |
因为公司分期建设,现阶段产能和设备少于环评设计,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产品见1,未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见章节3.5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见1,生产工艺见章节3.5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未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车间一般排气,引至屋面排放,风机风量37000m3/h;排气筒高度为30m;有机间、黄光区及芯片键合过程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进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由30m排气筒(DA002)排放;设计风量为25000m3/h;酸碱间酸蚀刻过程产生酸性废气,经碱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由DA003排气筒排放,高度30m,设计风量20000m3/h;设置1台ICP尾气处理器,主要污染物为氯气、氩气、氧气、氟化物等,设计风量每台60m3/h,尾气接入经酸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排放;经燃烧柜(1台,每台1200m3/h)燃烧后,引入酸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排放。废BOE蚀刻液和废ITO蚀刻液单独收集作为危废处置。具体见报告表3.2-1 | 实际建设情况:SiO2沉积废气经燃烧柜燃烧后,与一般废气一起引至屋面排放。其余废气处理方式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废BOE蚀刻液和废ITO蚀刻液并入酸碱废液,其余危废收集过程与处置过程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沉积废气主要为硅烷、笑气、四氟化碳,经燃烧后尾气主要成分为SiO2,为防止SiO2和酸性废气发生反应,因此沉积废气经燃烧柜燃烧后,与一般废气一起引至屋面排放。由于蚀刻过程废BOE蚀刻液和废ITO蚀刻液与酸碱废液无法彻底分开,因此两者均不单独收集,纳入酸碱废液一起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生产工序含电镀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阶段性建设过程电镀工序未建设,其余生产工序及产污环节与环评一致 |
公司阶段性建设过程电镀工序未建设,其余生产工序及产污环节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221 | 0.4221 | 0 | 0 | 0.422 | 0.422 | |
0 | 1.0215 | 2.1105 | 0 | 0 | 1.022 | 1.022 | |
0 | 0.0435 | 0.1899 | 0 | 0 | 0.043 | 0.04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01 | 0.002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77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含砷废水处理设施 |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半导体器件间接排放标准 | 含砷废水处理设施 | 已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收塔TA001 | 《**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323-2018)表2、表2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 活性炭吸收塔TA001 | 已检测 | |
2 | 碱雾洗涤塔MF0043 | 《**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323-2018)表1、2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 | 碱雾洗涤塔MF0043 | 已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减震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减震降噪措施 | 已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有围堰,地面及围堰均做防渗、防腐处理等防范措施; ②洁净厂房安装PVC防腐地面,危品库采用抗渗水泥,危废仓库采用环氧树脂防腐地面,污水处理站也采用三布五涂地面防水工艺,防止车间内的生产废水、危险化学品漏到地面后渗入到地下水和土壤中; ③生产废水通过****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水质净化厂; ④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含有各种危险化学品杂质,****公司已经配套建设的537.5m3的事故应急池,若发生火灾,可将消防废水引到事故应急池,事故处理后再根据****处理站处理或外运委托****处理厂处理; ⑤车间/部门负责对设备、管网、消防设施等的日常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新发现的风险因素、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及时报告、识别、评价。此外在硬件上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 已落实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置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随意排放。规范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设施和场所,危险废物按特性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贮存场所应采取防水、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 已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断提升和优化生产工艺,落实建设项目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措施,不断推进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 | 已落实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执行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测算的事故应急池容积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门市****环境局备案,定期进行演练,完善应急配备,杜绝各种突发性事故引发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问题。 |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5日编制了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见附件4,备案号:350213-2024-014-L),公司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配备,杜绝各种突发性事故引发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问题,并与园区形成联动机制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有机、酸碱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依托乾照光电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有机、酸碱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依托乾照光电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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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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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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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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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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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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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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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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