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施工期工程保险服务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港**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施工期工程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服务内容
**港**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二、保险期限
①建筑期:
合计19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工程开工令为准。如到期后工程未整体竣工验收结束,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27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通知保险人。
②保证期:
自工程取得竣工备案证明书之日后24个月,如遇工期调整,则保证期同样调整。
三、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方案明细:详见附件。
四、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
五、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23日17:00前,送或寄(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至**市汇龙镇**中路810号,收件人:姚女士,联系电话:139****0170。
3.报价费用说明:①****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含保险经纪服务费、防灾防损费、招标代理费、评委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在**工程费基础上采取费率报价方式,最终结算价保费=招标项目结算审定价×中标费率,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②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保险费在收到正式保单并开具保险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在保险期限结束后退还。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1:保险方案
附件2:**港**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施工期工程保险服务项目市场询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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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