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
二、项目名称: 德****纪念馆西侧通信管线迁改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德****纪念馆西侧通信管线迁改项目
1
项
****283.68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理由: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业主因建设需要,须对德****纪念馆西侧通信线路进行迁移改造。通信线路产权人分别为****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政府第342号《**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第二十五条“…需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事先征求通信设施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意见,协商确定通信设施改动或者迁移事宜,并承担所需的相关费用”。据此项目业主与产权人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秉着便于项目把控、减少环节、节约资金的原则,会议认为在共建共享的前提下 “统一方案、统一协商、统一实施"。根据《**县通信****办公室会议纪要》的要求,作为本次通信赔补项目产权人**电信、**移动二家单位经过商议,一致确定德****纪念馆西侧通信管线迁改项目通信赔补工作委托给**区域内通信线路迁改项目的共同**单位****实施(详见会议纪要)。
综上所述,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该项目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2、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场东侧3号
七、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72- ****699
传 真: /
地 址: **县洛舍镇砂村村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宣芸芸
联系电话:0572-****857
传 真: /
地 址:**省**市**县**街道云岫南路718号,中科卫星大厦10楼
3、备案单位:******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832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