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0281MA7JJYQ25F | **市香山路5号 | 92.83(均分制) | 738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新桥镇公共文化空间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充分发挥新桥镇公共文化空间的文化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都参与到阅读中来,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拟招公司为我镇的公共文化空间进行管理。 服务要求:1、日常服务管理。2、策划组织活动。3、空间氛围打造。4、特色品牌塑造。5、团队人才培育。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投标文件服务内容进行服务。 |
林钢、顾烨青、倪程赟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代理费与评标费组成,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计取方式中标金额累加后差额定率累进法,评标费用按实计取。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最高上限% | 最高上限 | |
1 | 1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1 | 政府采购代理费原则上最高上限不得超过5万元。 |
2 | 100万元—500万元(含)元部分 | 0.4 | |
3 |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 0.3 | |
4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 | 0.2 | |
5 | 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 0.1 |
招标代理收费金额(元):738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新桥镇新郁中路12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0-****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长江路777****广场18号楼1901-1907室
联系人:顾曦
联系电话:139****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曦
电话:139****377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