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装修垃圾破碎、过筛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建筑垃圾上料、二次破碎、过筛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园林垃圾破碎、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确保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粉尘治理,建筑垃圾、骨料堆场设置防尘网及围挡,并配套抑尘雾炮;厂房全密闭,并配套喷雾抑尘装置。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污泥、废塑料、废纸类、废玻璃瓶、废金属、废织物、小型电子废弃物、骨料、木片、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沙土外售;装修垃圾轻****处理厂焚烧处置,****处理厂填埋处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电池类、废荧光灯管类、废药品类、废油漆类、废温度计类、废杀虫剂类等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废电池类、废荧光灯管类、废药品类、废油漆类、废温度计类、废杀虫剂类暂存于有毒有害垃圾厂房,定期转运至上级垃圾分类收集点集中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