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城市供热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勘测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勘察
[勘察][**市﹒**市]**市**区2024年城市供热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勘测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勘察
【信息时间:2024-12-18 16:12 】
中标通知书
**市**区2024年城市供热管道更新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市**区2024年城市供热管道更新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2024年城市供热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勘测及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勘察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市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尹慧楠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CN****00379 | 352406.000000元 | 15日历天 | 合格且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现行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及招标人对项目的特别要求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测量乙级 | 90.2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勘察院****公司 | ****研究院****公司;东北****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尹慧楠 | 王国磊 | 张** | |||||||||||
注册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
证书编号 | CN****00379 | CD****00666 | CN****00168 | |||||||||||
投标报价 | 352406.000000元 | 357573.000000元 | 35814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且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现行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及招标人对项目的特别要求 | 合格且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现行国家、**省、**市的标准、 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及招标人对项目的特别要求 | 合格且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现行国家、**省、**市的标准、 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及招标人对项目的特别要求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测量乙级 |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评审得分 | 90.29 | 69.64 | 69.6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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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公司;****勘察院****公司 | ****研究院****公司;东北****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企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工程测量乙级,投标总报价:352406.00元;勘察费:86000.00元,初步设计费:266406.00 元,初步设计费率 0.61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联合体主体)****勘察院****公司(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联合体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投标总报价:357573.00元;勘察费:86800.00 元,初步设计费:270773.00 元,初步设计费率 0.62%。第二中标候选人:****研究院****公司 (联合体主体)东北****公司(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联合体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投标总报价:358140.00元;勘察费:87200.00 元,初步设计费:270940.00元,初步设计费率 0.62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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