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083520 | 建设单位法人:陈明 |
徐元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中国精细****园区闸北路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中国精细****园区闸北路3号 |
经度:119.92903 纬度: 32.157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6 |
泰环审(**)〔2022〕2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9-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0 |
5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08352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08352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2MA1Y6XL30Y | 竣工时间:2024-01-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3_detail/typeid/2/id/8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树脂、5000t/a氟橡胶、100t/a全氟醚羧酸、3000t/a偏氟乙烯、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自用)和1.2万t/a氢氟酸循环经济利用,副产11520.5t/a15%盐酸、113920t/a31%盐酸、2070t/a氢氟酸(折百)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树脂、5000t/a氟橡胶、100t/a全氟醚羧酸、3000t/a偏氟乙烯、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自用)和1.2万t/a氢氟酸循环经济利用,副产11520.5t/a15%盐酸、113920t/a31%盐酸、2070t/a氢氟酸(折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西厂区悬浮PTFE产品洗涤、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收集至**的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中水回用系统浓排水与西厂区其他新增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机泵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收集至现有含氟污水处理系统(1#)和**含氟污水处理系统(3#)处理;东厂区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机泵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收集至现有含氟污水处理系统(2#)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接管****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西厂区氢氟酸制取装置废气经“急冷+三级水吸收+二级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悬浮PTFE聚合釜废气收集至2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分别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悬浮PTFE气流干燥热风、冷风和粉碎废气分别收集至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3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氟橡胶装置聚合釜及中间槽废气一并收集至“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东厂区F22配套的废气焚烧装置烟气经“急冷+一级水吸收”回收氢氟酸后再进“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F22装置区盐酸精制系统废气收集至“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密封的设备、泵和管道输送物料,三氯甲烷储罐、酸碱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处理,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实施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全厂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西厂区悬浮PTFE产品洗涤、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收集至**的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中水回用系统浓排水与西厂区其他新增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机泵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收集至**含氟污水处理系统(3#)处理;东厂区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机泵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收集至现有含氟污水处理系统(2#)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接管****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西厂区氢氟酸制取装置废气经“急冷+三级水吸收+二级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悬浮PTFE聚合釜废气收集至2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分别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DA021和DA022排放;悬浮PTFE气流干燥热风、冷风和粉碎废气分别收集至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3根20m高排气筒DA023、DA024、DA025排放;氟橡胶装置聚合釜及中间槽废气一并收集至“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26排放。东厂区F22配套的废气焚烧装置烟气经“急冷+一级水吸收”回收氢氟酸后再进“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DA029排放;F22装置区盐酸精制系统废气收集至“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三氯甲烷储罐呼吸废气收集至“废气焚烧装置一”处理,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酸碱罐区氢氟酸与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至“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采用密封的设备、泵和管道输送物料,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实施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
悬浮PTFE气流干燥废气来源为5套热风系统和5套冷风系统,合计10套,原环评中5套热风干燥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DA023排气筒排放,5套冷风干燥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DA024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3套热风和3套冷风干燥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DA023排气筒排放,2套热风和2套冷风干燥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DA024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及处理、排放方式均未发生改变,仅废气管线合理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废硅胶、炭黑、废分子筛、废膜、废脱氟剂、水处理污泥、乳化废水聚合物废渣、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原料包装桶和包装袋、化验废液、废机油、管道安装前脱脂清洗废酸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堆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废物临时堆场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环保标识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实际建设情况:废硅胶、炭黑、废分子筛、废膜、废脱氟剂、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原料包装桶和包装袋、化验废液、废机油、管道安装前脱脂清洗废酸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公司、******公司和******公司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堆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废物临时堆场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环保标识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环评中精馏废物(S6-4)来源于F22精馏塔釜底液,实际工艺中气化后接入废气焚烧装置二,无该危废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604.566 | 0 | 0 | 0 | 0 | |
0 | 0 | 2.344 | 0 | 0 | 0 | 0 | |
0 | 0 | 3.193 | 0 | 0 | 0 | 0 | |
0 | 0 | 2.12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2.7505 | 0 | 0 | 0 | 0 | / |
0 | 0 | 33.819 | 0 | 0 | 0 | 0 | / |
0 | 0 | 11.106 | 0 | 0 | 0 | 0 | / |
0 | 0 | 5.0656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中水回用系统 | / | 西厂区悬浮PTFE产品洗涤、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收集至**的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 |
2 | 3#含氟污水处理系统 | 根据“****开发区****处理厂”环评文件规定的纳管标准限值要求并结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和表3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综合确定 | 西厂区中水回用系统浓排水与西厂区其他新增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机泵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收集至**含氟污水处理系统(3#)处理 | 废水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
3 | 2#含氟污水处理系统 | 根据“****开发区****处理厂”环评文件规定的纳管标准限值要求并结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和表3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综合确定 | 东厂区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机泵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收集至现有含氟污水处理系统(2#)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接管****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 | 废水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 西厂区悬浮PTFE气流干燥热风、冷风和粉碎废气分别收集至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3根20m高排气筒DA023、DA024、DA025排放 | 废气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
2 | 急冷+三级水吸收+二级碱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西厂区氢氟酸制取装置废气经“急冷+三级水吸收+二级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废气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
3 | 冷凝+活性炭吸附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西厂区悬浮PTFE聚合釜废气收集至2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分别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DA021和DA022排放 | 废气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
4 | 冷凝+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西厂区氟橡胶装置聚合釜及中间槽废气一并收集至“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26排放 | 废气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
5 | 急冷+一级水吸收+一级水洗+一级碱洗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 东厂区F22配套的废气焚烧装置烟气经“急冷+一级水吸收”回收氢氟酸后再进“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DA029排放 | 废气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
6 | 一级水洗+一级碱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东厂区F22装置区盐酸精制系统废气收集至“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 | 废气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
7 | 废气焚烧装置一(急冷+一级水吸收+一级水洗+一级碱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东厂区三氯甲烷储罐呼吸废气收集至“废气焚烧装置一”处理,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废气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
8 | 一级水洗+一级碱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酸碱罐区氢氟酸与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至“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 | 废气排口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风机、泵类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风机、泵类等 | 东、南、西、北厂界昼夜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废硅胶、炭黑、废分子筛、废膜、废脱氟剂、水处理污泥、乳化废水聚合物废渣、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原料包装桶和包装袋、化验废液、废机油、管道安装前脱脂清洗废酸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堆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废物临时堆场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环保标识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废硅胶、炭黑、废分子筛、废膜、废脱氟剂、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原料包装桶和包装袋、化验废液、废机油、管道安装前脱脂清洗废酸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公司、******公司和******公司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堆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废物临时堆场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环保标识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进一步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现场应急物资,设置足够容积(西厂区不小于1476m3、东厂区不小于2135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 已修编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五版)并已于2024年3月11****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现场已配备应急物资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西厂区已建有3000m3事故应急池,东厂区已建有4000m3事故应急池和1000m3事故罐。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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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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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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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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