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挡土墙工程应用研究招标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806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装配式挡土墙工程应用研究
招标公告
情况说明:本次招标为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装配式挡土墙工程应用研究招标,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
本项目招标编号为:****。
3.招标范围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付期限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装配式挡土墙工程应用研究 | 37.6 (含税) | 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无 |
备注 |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交付期限不得超期延期,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4.1.2 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
4.1.3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
4.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4.1.6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预警名单、暂停名单及失信名单,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7 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
4.1.8 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9 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1.10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4.1.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
4.1.1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其他要求:
4.2.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须提供****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军内单****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2.2 须从****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的不得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购买时间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6.2 购买地点
**市**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
6.3 购买文件联系人
裴女士,联系电话:010-****5301
6.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4.1 购买时须携带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6.4.2 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4.3 提供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须提供****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军内单****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注: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3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3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2 开标地点:**市**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质疑受理单位):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肖先生 |
电 话:010-****9731 |
地 址:**市 |
投诉受理单位: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胡先生 |
电 话:010-****9699 |
地 址:**市 |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地 址:**市**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 |
联 系 人:杨经理、张经理 |
电 话:178****9001、156****9274、185****3022 |
传 真:010-****5165 |
电子信箱:****@163.com |
保证金、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公司 |
开户银行:****分行中关村支行 |
帐 号:110********020********983 |
11.特别提醒
11.1涉密文件申请必须与本人工作职责相关。凭身份证加单位批准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领取涉密文件。
11.2申请人领取的涉密文件仅供本人工作使用,不得私自进行复制、拍照、拓印、传阅、传输等行为。
11.3使用涉密文件时,申请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文件安全防止遗失、泄露等情况发生。
11.4申请人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做到不泄露、不传播、不丢失。如发生泄密事件,我司将保留一切追究法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