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中央空调设备、新风机组、燃气热水炉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宾馆中央空调设备、新风机组、燃气热水炉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总预算金额为****603.00元,共分2个包,其中包一:****457.00元;包二:****146.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新风换气机、燃气热水炉、太阳能、蒸汽发生器等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3、供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4、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及零部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如因投标人包装不当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投标人负责修复或补缺。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投标人立即无条件为采购人调换或补齐,同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货物在交货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5、质量保修期:所有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侯代峰
地址:山****车站街道办事处兴学街30号院内北楼
电话(传真):0533-****86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地址: **市高新区柳泉路286号硅苑科技院内四楼413室
联系人: 闫圆圆
电话(传真): 0533-****011
3. 监督机构: ********小组
地址: 山****车站街道办事处兴学街30号院内北楼
联系人: 宋易宗
电话(传真): 0533-****165
需求公示电子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