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服务中心**省**市清凉寺汝窑文化展示园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宝****服务中心**省**市清凉寺汝窑文化展示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2月13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 (**省) 》、《**公共**交易平台 (**省 ﹒**) 》、《**公共**交易平台 (**省 ﹒**县)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20日23时59分整(**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5日23时59分整(**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时间)
4、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增加“3.6、(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投标人不得存在资质标准要求被**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不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不存在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房屋市政工程期间资质被标注异常的。(6)投标人在施工现场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符合《**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41/T141-2024)。”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款的10% |
变更为: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款的5% |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17 | 业主支付保函 | 担保的形式:保函 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
变更为:
此条款删除。
5、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同时作出变更。
2、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芮女士
联系方式:0375-****21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杨阳
联系方式:0375-****550 177****0972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