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漓江流域(漓**头金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Ⅲ标段建设规模:河道垃圾清理;河道污染底泥清理;**生态护岸5490m;**生态渠道5305m及相应附属设施建设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利****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利****公司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125.50元 | ||||||
工期 | 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勇(注册编号:桂245****28772;身份证号:422201********085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凤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6)****051; 身份证号:450122********55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处理厂二期(含一期提级设计)工程配套污水管网 工程; (2****创业园(二期)项目13#污水处理厂。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县城乡建****公司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5728.79元 | ||||||
工期 | 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尹小军(注册编号:桂245****20035;身份证号:452323******61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尹洪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0)****190; 身份证号:452323********525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2021年**县**片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2)**湘江战役渡口遗址群保护展示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I标段。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6280.82元 | ||||||
工期 | 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俸昌雨(注册编号:桂245****06727;身份证号:452329********109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秦明艳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7)****557; 身份证号:450323********27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被否决的投标人有:******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原因: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的否决条件“B1.2 有串通投标或 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9.2.1(12)不同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上传,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这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网上发布 。(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44 |
附件信息:
3标中小声明.pdf (1.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