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粮食场内运输供应商和确定服务单价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粮食场内运输供应商和确定服务单价项目(二次)
三、成交候选人
01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
响应单价之和:58.85元/吨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单价之和:58.95元/吨
02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
响应单价之和:49元/吨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单价之和:49元/吨
03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
响应单价之和:16元/吨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单价之和:15.9元/吨
四、公示期限:2024年 12月 18日至2024年12月 23日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容成路与**路******中心11栋7楼,联系电话:0551-****8913转8018。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本公示发布媒介: 优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ebid.****.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容成路与**路******中心11栋七楼。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551-****8913(转8018),157****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