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2025-2027****广场、西环城河等公园养护管理服务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管理处2025-2027****广场、西环城河等公园养护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雍景湾商业办公楼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每年壹佰贰拾柒万壹仟伍佰陆拾柒元肆角叁分(****567.43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管理处2025-2027****广场、西环城河等公园养护管理服务第1包 | |
服务范围 | 姥山路两侧公园、东环城河公园、市民广场、湖光路公园、趣巢园、健康路与银屏路**公园,公园总面积为158517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365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标准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闫照林,周敏,吴登新,张祥东,童立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柒拾叁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市**山路7号****交易中心院内),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551-****17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701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管理处2025-2027****广场、西环城河等公园养护管理服务第1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卧牛山街道**路436号
联系方式:0551-****8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山路7号****交易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0551-****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乐娜
电话:187****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