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板芙中路58号C卡大楼地铺竞投公告
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市交易编号: ****
202********341139-1_compress_0202********341139-2_compress_0202********341139-3_compress_01_compress_02_compress_03_compress_04_compress_05_compress_06_compress_07_compress_08_compress_09_compress_010_compress_011_compress_012_compress_01217白溪村大楼地铺LX****0005****定于 2024年12月25日9:00时(**时间)对**市板芙镇板芙中路58号C卡大楼地铺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或“**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名称:**市板芙镇板芙中路58号C卡大楼地铺 | ||||||||||||||||||||||
(二) 资产标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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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赁/承发包年限:5年; (四)拟合同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 至 2029年12月31日; (五)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否; (六)免租期:无; (七)交易底价:800元/宗﹒月 最低加价幅度:50 元; (八)交易保证金(元): 2400 ;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元):2400 ; (十)租金递增情况:无 ; (十一)租金收取周期:每月; (十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 (十三)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四)项目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十六)其他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物业租赁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概况1.1.本协议的物业大楼地铺,甲方将位于**市板芙镇白溪村板芙中路58号C卡,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物业面积约为24平方米。乙方对甲方出租的物业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白溪村规民约等有关的规定。第二条 物业用途2.1.该物业用作乙方 商铺 用途,经营范围为:按物业性质合法使用,如乙方须改变使用功能,须提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物业用途的报批手续后(如法律、法规规定),方可变更。第三条 租用期限及租金、其他费用支付方式3.1.物业租赁年限为 5年,即从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3.2.乙方按3.2.1、3.2.2条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已含增值税)。3.2.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小写):¥800 元正,(大写捌佰元正),租金款递增方式:无 。3.2.2.租金标准:2025年01月0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宗每月¥800元正(大写捌佰元正);租金按月收取。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清当月的租金(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因开具发票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在签订合同当天,乙方须将首月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的账号。3.3.租赁保证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 24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元正)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物业的使用权。双****银行账号如下: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账号如下:账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信息的,应书面告知另一方。第四条物业交付4.1.甲、乙双方双方确认的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准,同意物业的交付日为 合同签订日期(以下简称“交付日”),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将向乙方发送《交付确认书》并注明上述交付日,乙方应在甲方《交付确认书》所通知的交付日办理完物业的交接手续。4.2.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约定的交付日起超过30日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第31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五条 物业使用5.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物业,不得擅自变更其他用途。5.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5.3.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扩建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且乙方办理相应法定行政报批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扩建不得对物业结构构成影响。租赁期满,对乙方装修或增加的设施、扩建,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享受权利:5.3.1.依附于承租物的装修归甲方所有;5.3.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5.3.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5.4.本物业出租****超市(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销售:蔬菜、生鲜肉类、冻肉、鱼类、海鲜、熟食等)。第六条 物业转租、转借和续租6.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物。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转租、转借的,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6.1.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6.1.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用途;6.1.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同时终止。6.2.乙方必须要求转租、转借承受人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交甲方存档。6.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转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6.4.乙方对因转租、转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第七条物业交还7.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7.1.1.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日起的10日内交还该物业。7.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日之起10日内交还该物业。7.2.交还状况7.2.1.甲方有权按第5.3条、第7.1条要求乙方交还物业,如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的,具体的标准以乙方接收物业时的文件和照片为依据,恢复物业原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2.2.如果该物业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物业之状况符合甲方收回该物业的标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7.3.交还查验及接收7.3.1.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7.2条规定查验该物业。7.3.2.在符合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实际交还租赁物之日,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7.4.逾期交还的后果7.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5.3条、第7.1条的规定交还该物业,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搬迁方法收回物业,将该物业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物业,该物业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甲方并有权向乙方追索拆除该物业之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所需要的费用。若乙方尚拖欠甲方本合同范围内所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对搬离后的乙方动产行使留置权,甲方有权对留置的动产进行变卖或拍卖,以变卖或拍卖所得优先支付乙方对甲方的欠款及动产搬迁与保管的费用;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仍可向乙方追偿。甲方采取上述强制搬迁方法对乙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7.4.2.乙方逾期交还物业,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期间的租金,并承担各项费用,直至乙方交还该物业。第八条税费规费缴交8.1.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物业租赁税、发票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8.2.若乙方未依法依规经营或依法缴纳税费规费,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的欠缴税费规费、相关部门或单位要求承担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逾期缴纳税费规费达到2个月及以上,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九条物业保险购买9.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0.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0.1.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当月的租金。10.1.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村的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 制度,有权监督乙方使用物业情况,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物业或擅自转租、转借、装修、增加设施、扩建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赔偿损失。10.1.3.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一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该物业的水、电供应。10.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2.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全面充分了解物业现状,愿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10.2.2.乙方不得使用物业从事涉赌、涉黄、涉毒等违法行为。10.2.3.甲方原有的设施乙方必须保护好,如有自然损耗、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10.2.4.租赁期间,乙方需配置消防设施并办理验收及二楼顶层漏水重新修建,费用由乙方支付。10.2.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第十一条物业续租11.1.租用年限届满,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无偿收回物业使用权。如需继续出租,甲方必须将该物业重新进行竞投交易。乙方如继续租用,须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如乙方不再租用,并在租用年限届满后10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即时收回该物业,若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强制收回物业,将该物业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物业,该物业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等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出租该物业:12.1.1.乙方逾期缴交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所欠租金1‰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2个月(含本数),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以及即时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1.2.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退租的,乙方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因乙方中途退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1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物业或设施严重损坏的,甲方在承担维修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12.1.4.乙方擅自改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功能,或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12.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物;12.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拆改变动承租建筑物结构、损坏承租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12.1.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责任,经甲方催告后限期内仍未改正的12.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申请费、申****公司申请保函所支付的保函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等。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合同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13.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3.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减轻其负面的影响。13.4.双方特别约定,该物业因不可抗力遭到严重损坏,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商议。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60日内乙方仍无法继续承租,双方经书面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3.5.****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政策需要收回、征收、征用该物业的,甲、乙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当无条件积极配合返还该物业,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获得相应收回、征收、征用的补偿费用,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涉及租赁事项签订相应变更协议、合同中止/终止协议。第十四条合同变更、解除14.1.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或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法定解除条件成就的除外,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14.2.甲方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赔付双倍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给乙方。14.3.乙方无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14.4.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送达条款15.1.甲乙双方保证本条所载明的双方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真实有效,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纠纷进入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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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事项 | ||||||||||||||||||||||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或“**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各竞投意向人必须在报****银行系统到账信息为准)将投标保证金****农业农村局部门集体资产竞投保证金对应物业子账户,****银行****银行凭证)。为确保交****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未在指**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纳入**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投; ${notbid}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要求:企业、单位、个人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通过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企业、个体户或个人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银行回执 → 报名成功,具体如下: (1) 报名竞投前,竞投意向人需登录**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或“**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竞投意向人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保证金子账号,竞投意向人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款时间内缴纳保证金****银行****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显示不成功的,请及时拨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村(组)级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 4.其他事项: 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或“**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5.交易保证金交纳 (1)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一份保证金只能对应一个交易项目。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并缴纳对应项目的保证金。 (2)****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4)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 ||||||||||||||||||||||
三、网上竞投 | ||||||||||||||||||||||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登陆**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或“**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参与竞投。 | ||||||||||||||||||||||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 ||||||||||||||||||||||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竞投结束后,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由镇街交易服务机构在三资一体化平台发布,可通过三资一体化平台网站或**市内布放的“粤智助”终端查看。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须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确认并签署合同;如有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情况,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须在事项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同时按合同中费用缴交规定缴交相关费用。 | ||||||||||||||||||||||
五、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 ||||||||||||||||||||||
1.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在5 个工作日内本金及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竞得项目的,对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本金划拨至发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交易期间,****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付。 3.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主账户的保证金,银行系统当天自行原路退回,原则上不迟于次日,由于不可抗力情况另作处理;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的,须在竞投项目结束后,错入的保证****银行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4.对中标的竞投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按发标单位要求缴交押金、事后审核不符合投标要求等相关款项的,则视作放弃租用、受让或承包,竞投人已缴纳的保证金由发标单位作罚没处理,对交易标的发标单位有权另作处理。保证金产生的利息,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 ||||||||||||||||||||||
六、其他事项 | ||||||||||||||||||||||
1.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注册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及竞投等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竞投人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2.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成功报名本项目的本人账户参与竞投。 3.竞投期间,若因平台异常导致正常竞投无法达到规定时长,且有竞投人提出异议的,由竞投组织单位报请所属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核准后重新进行竞投。 4.所有竞投人请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并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若参加投标即认可标的物招标现况,竞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交易资产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标的物经营范围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中标者所须签订租赁/转让/承包合同作为该投标方案组成部分(附件),与该公开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标者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该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6. 业主方对披露的交易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权属、用途等相关信息)负责,竞投人在投标前,应自行了解、核对交易标的信息,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使用用途瑕疵等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 ||||||||||||||||||||||
七、联系方式: | ||||||||||||||||||||||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35****8878 | ||||||||||||||||||||||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35****8878 | ||||||||||||||||||||||
八、监督方式: | ||||||||||||||||||||||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60-****62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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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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