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富杰五金喷涂有限公司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3MACUJ5GN3U | 建设单位法人:唐裕智 |
唐裕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门市**区棠下**盛路15号之二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3.038333 纬度: 22.673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4 |
江蓬环审〔2024〕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3MACUJ5GN3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03MACUJ5GN3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08-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9MvHm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五金毛坯件--机加工- -除油清洗--**清洗--烘干--喷粉--固化--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五金毛坯件--除油清洗--**清洗--烘干--喷粉--固化--产品 |
项目首期未设置打砂、冲床、折弯机等机加工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中的SO2、NOx排放可以达到(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中的SO2、NOx排放可以达到(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五金毛坯件--机加工- -除油清洗--**清洗--烘干--喷粉--固化--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五金毛坯件--除油清洗--**清洗--烘干--喷粉--固化--产品 |
项目首期未设置打砂、冲床、折弯机等机加工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中的SO2、NOx排放可以达到(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中的SO2、NOx排放可以达到(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五金毛坯件--机加工- -除油清洗--**清洗--烘干--喷粉--固化--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五金毛坯件--除油清洗--**清洗--烘干--喷粉--固化--产品 |
项目首期未设置打砂、冲床、折弯机等机加工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中的SO2、NOx排放可以达到(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中的SO2、NOx排放可以达到(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五金制品5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五金毛坯件--机加工- -除油清洗--**清洗--烘干--喷粉--固化--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五金毛坯件--除油清洗--**清洗--烘干--喷粉--固化--产品 |
项目首期未设置打砂、冲床、折弯机等机加工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中的SO2、NOx排放可以达到(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废气: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中的SO2、NOx排放可以达到(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206 | 0 | 0 | 0 | 0.121 | 0.121 | |
0 | 0.334 | 0 | 0 | 0 | 0.334 | 0.334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 | 0 | 0 | 0 | 0.04 | 0.04 | / |
0 | 0.37 | 0 | 0 | 0 | 0.37 | 0.37 | / |
0 | 0.4555 | 0 | 0 | 0 | 0.456 | 0.456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治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 项目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 |
2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 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固化废气 VOCs 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密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的其他炉密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 项目固化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 |
2 | 喷粉废气治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喷粉粉尘经自带的二级滤筒回收塔集后回用。 | 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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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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